中共逼网络经营者变成监视网民的“共特”
 
2002年1月2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信息产业部颁布新规定,要求互联网经营者过滤网络内容,如果发现危害国家一类的信息,立即停止传输,并向政府报告。外电报导说,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对互联网最严厉的管制。美国之音报道,这些规定是中国信息产业部新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一部份。新规定禁止网络上出现一系列内容,其中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破坏社会稳定等等,含盖了对台湾、西藏、新疆、民运等诸多敏感问题的讨论。

  新颁布的规定,还把规范网络内容的责任分配给了互联网经营者。规定说:“经营者在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中,若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内容,应该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经营者在进行新闻、出版和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时,记录信息内容和发布时间,互联网网址和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尽管中国不久前加入了世贸组织,很多人因此估计中国会放宽对互联网的管理,但新法规却对进口外国软件和网络管理系统做出了新的特别规范。规定说,未经批准,不许外国供应商远程登陆操作电信网络管理系统,而且高层网络管理系统要尽量采取国内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委托国内可靠机构开发。如果需要国外产品,要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使用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外电分析说,信息产业部最近颁布的这些新规定显示,中国正设法加强对互联网这个唯一尚未被政府完全掌控的媒体形态的控制。

  另据BBC报道,新法规也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吸引外资设置了新障碍。根据法规,外国软件供应商必须书面保证其产品中没有可导致中国计算机被非法进入或刺探的隐含程序,他们未经许可也不准登录中国的网络管理系统。法规也要求所有关键和高层网络管理系统使用国产软件。

  根据新法规,一般的入门网站必须安装专门程序,以检查和复制其用户收发的所有电子邮件。而那些包含敏感内容的电子邮件信息则须交给有关当局。

  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也必须在其网站上删除一切有违禁内容的信息,而且只能发表来自国内媒体的新闻。中国的网吧经营者也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安装符合警方要求的软件,以记录用户的情况并防止他们进入那些“非法”网站。

  自互联网于90年代中期开始在中国发展以来,中国政府一直试图对其加以控制。中国政府既想防止互联网成为政治异议的论坛,又不愿因此被指控限制为专制独裁。

  中国在2000年颁布的有关法规就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应对其网站上的新闻栏目和网上聊天室进行监控,并纪录用户的上网时间、网址和主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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