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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良心——答加人
 
易往崇
 
【人民报消息】加人兄,你的问题虽短,却是一个大问题,很难答。我平时不怎么关心时事政治,加上学问、见识、文笔、时间都很有限,所以没有能力像许多网人那样,对各种突发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次的“炸楼事件”,我通过电视、网络,看了不少报道和评论,本来还是想像以前那样,作个“哑巴读者”,没想到老兄点名提问,这里就谈点个人低见,但愿不会太让你失望。

我虽然爱读政论文,但自己不会写。这里学习一下你的文风,一二三四地开流水帐吧。

一、讨论中的“公理”:避免“鸡同鸭讲”

我是学数学出身的,生平最大爱好是下棋。这两个领域的共同特点是从一些简单的公理或规则出发,遵循一定的逻辑思路,或解出难题,或决出胜负。数学家们和棋手们不管立场多么对立,彼此之间至少在公理和规则上有共识,那是大家对话的基础。

在社会科学领域,这样的共识远远没有那么完善。有时争论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给旁观者“鸡同鸭讲”的感觉。如果仔细分析各自的立场,常常会发现他们从一开始的原始公理就是不同的,大家从互相矛盾的起点出发,经过或完善或荒谬的逻辑推理,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

如果双方是有理性的论敌,也许会努力试图理清双方的分歧究竟在哪里,比如讨论的是否同一个问题,在哪些地方是一致的,逻辑推理是否有漏洞等等。更多情况是双方没有愿望或能力进行这样的分析,而是各自凭文笔、史料把自己的观点包装得更有吸引力,虽然不指望说服对手,但希望能够影响观众。更加低级而又普遍的是质疑对手的动机乃至“阶级成份”或者索性开骂了,比如给对手贴上汉奸、爱国贼、弱智、煞笔、畜生之类的标签。争论方式越简单,就越没有可能达成任何共识,也就越有可能再次出现。我读网多年,亲眼看见许多问题反复被不同的网友讨论,从论点、论据到论证都出现惊人的重复,常常有“怎么又来了”的感慨。

具体到这次“炸楼事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大不相同。在如此强烈的震撼之下,情绪难免激动,说话都比较冲,骂得也格外难听。要是没有电脑屏幕隔着,恐怕早就打出人命了。据我观察,说坛的网友大致有三种态度:

第一种态度主要是愤怒,强烈谴责恐怖分子,诉诸人的良心。

第二种态度是各打五十板,既谴责恐怖分子,又强调美国政府乃至人民也有责任,诉诸“理性”。

第三种态度是幸灾乐祸,尽管也表示了一点对死难者的同情,但更多的是“炸得好、活该”的由衷欢呼。

我读了几天网,试图从争论双方截然不同的出发点去理解各自的思路。我自己在感情上认同第一种态度,在理智上认为第二种说法也不无道理。按照我的理解,老加的问题似乎主要是关于“第三种人们为什么这样想”的,因此这里对三种态度都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和理解,试图找到合乎逻辑的解释。对不对不敢说,尽量设身处地而已。

二、从良心出发

事件发生几天来,我主要的业余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和电脑屏幕前度过的。电视从一个频道转到另一个频道,最让我感动的是前天早晨看到的一则报道。说是坠毁在宾州那架飞机上的一个乘客,利用飞机上的电话给他妈妈和姨妈打了个电话,说飞机被劫持了,他自知性命难保,利用临死前的最后一点时间,给自己的亲人说:“我非常非常爱你们。”

看到这种人间亲情的真挚流露,我无法不对恐怖分子们产生由衷的愤怒。不管有什么崇高、正义、值得誓死捍卫的“伟大目标和理想”,没有人有权利剥夺无辜平民的生命。你要是愿意做“烈士”,行,但请不要拉上无关的他人。这与法律无关,涉及到的是道德底线。胡平在《评邓》中所说:

我讲到道德底线。需要强调的是,在道德底线的问题上,进一步的论证既不可能,也不需要。因为它直指人心,它直接引起人性的永恒的共鸣。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为什么被奉为人类道德的黄金律,就因为它引起了整个人类不约而同的深刻共鸣。假如你硬要说“我不乐意被人杀,但我就是以杀人为乐”,我们无法和你再作争辩。我们只能说你丧尽天良。

正如不少网友反复指出的那样,如果你不愿意给人陪葬,不愿意自己或亲朋乘坐的飞机被劫持来用做自杀武器,不愿意自己或亲朋在上班、观光时祸从天降,不愿意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北京、上海、深圳或任何你喜欢的国家或城市,你就应该反对、谴责这种屠杀平民百姓的行为,至少应该有“兔死狐悲”之感,而不应该为其欢呼,因为同样的惨剧完全可能发生在你或你的家人、朋友身上。别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今天也许为你的“敌人”而鸣,明天就完全可能为你而鸣。

三、关于“双重标准”

有网友振振有词地质问:“你们现在气愤了,伤心了,美国炸中国使馆的时候你们到哪里去了?难道美国人的命就是命,中国人的命就不是命?”这一问看似有理,但仔细推敲,会发现其中有几个逻辑漏洞。

首先,提问者并不知道死难者和谴责恐怖分子的人在“美国炸中国使馆的时候”的立场,这其中完全可能有不少既反对“炸楼”又反对“炸馆”的人。即使按照幸灾乐祸者们“亲不亲,阶级分”的立场,死于这次“炸楼事件”的人中也完全可能有你们的“同志”,被埋在大楼废墟之下的华人里面,完全可能有当初在网上大骂美国“炸馆”的爱国人士,现在他们糊里糊涂让人弄死了,你们大叫“炸得好”,至少对不起这些曾经和你们并肩战斗的“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

其次,死难者和谴责者们中间,肯定也有不少人当初并没有表态反对“炸馆”并为三名中国死难者致哀,但那并不构成他们该死或不该谴责恐怖分子的理由。当初“炸馆”,他们也许并不知道,或者知道了却并不关心,因为没有切肤之痛,这当然不够“悲天悯人”,“正义感”不是十分充足,但这一点也不损害他们在这次“炸楼事件”中的正义立场。好比如果你的邻居家里有人被杀了,你抱着“个人自扫门前雪”的立场,没有前去慰问并谴责凶手;结果过两天你家里也有人被杀了,你的邻居也许也抱着“个人自扫门前雪”的立场,也没有前来慰问并谴责凶手。你也许不会怪他。但是如果他跑来对你说:“谁叫上回我家人被杀你不闻不问?现在你果然遭了报应。活该!杀得好!”你大概就要大骂他畜生了。

回到“炸楼事件”中来,有人说“美国人命并不比中国人命值钱”,不错。但同理,中国人命也不比美国人命更值钱。作为中国人,你可以不为美国平民的惨遭横死而同情、痛心、愤怒,但顶多可以漠不关心,而不应该幸灾乐祸。

批判别人“双重标准”的人,自己常常就是双重标准。打个蹩脚的比方,为所有弱者的不幸而大声疾呼的是圣人,只关心自身利益、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的是凡人,见到别人倒霉就特别高兴的是小人,我是凡人,因此也就没有理由要求你做圣人,但那并不构成我可以做小人的理由。同理,你因为我不是圣人,自己就连凡人也不肯做了,非要做小人,也不怎么合适。还是那句话,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有人在“炸馆事件”中大声欢呼“炸得好!那三个中国人该死!”会让你怒发冲冠的话,你就最好别在这种时候高呼“炸得好!美国人该死(且不说这次的死难者中还有中国人)”。

四、是“壮士”还是“懦夫”?

恐怖分子被某些网友称之为“壮士”,不少美国人却称他们为“懦夫”。让我们撇开此次恐怖活动的法律和道义是非不论,单纯站在一个“事不关己”的第三者立场上,看看他们究竟算什么。

我觉得,是“壮士”还是“懦夫”,得看怎么比,和惯于“对强者乞怜,向弱者挥刀”的不少中国人相比,这些舍身取义(当然是恐怖分子眼中的“正义”)的人确实有种,算得上是壮士。尽管人们“无利不起早”,恐怖分子能够“舍身取义”多半是因为他们有信仰,坚信这样在“和邪教作斗争的圣战”中牺牲了的可以立即进天堂,但毕竟是放弃了眼前拥有的东西(比如生命),去追求一种理想。在我这样的凡夫俗子眼里,确实值得佩服,因为我自己做不到。不光我,那些成天在网上和人比“爱国吐沫量”的朋友也做不到。

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这次恐怖活动是谁干的?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阿拉伯人干的,有人说是美国人干的,可没有人猜测是中国人干的,尽管从事后的反应,似乎世界上与美国人最有深仇大恨的就数阿拉伯人和中国人了。为什么没人认为是中国人干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没种,我们的爱国只是口头上的,一到真要以身殉国的时候,爱国贼们都不知去向了。

从我自己过去十年来对中国人的观察,大陆人中有和这次的恐怖分子类似胆量的,只有一个卢刚。

和卢刚相比,这些恐怖分子只能算是懦夫。因为卢刚杀人,是有很明确目标的,杀的都是他的“仇人”(尽管他的界定标准是错误的)。这些恐怖分子要是真的那么有种,应该找美国政府、美国军队算帐,有本事就劫持一架空飞机,开着去撞白宫,撞“空军一号”,炸美军基地,也算“冤有头,债有主”,可他们不敢直接挑战更强者,而是拿比自己更弱的普通老百姓开刀。撞世贸大楼的行为,更是把来自全世界不同国籍、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政治立场的所有上班族和游客一勺烩了。好比你被某拳击好手揍了一顿,拿他没辙,不敢直接找他算帐,转身却把他五岁的女儿拉出来暴打一顿,这实在只能算是“懦夫”,而不能算是“壮士”。

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之类的事情我们不敢干,摇旗呐喊、为杀人者辩护的本事倒确实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有网友曰:恐怖分子“刀下无冤鬼”。美国不是民主国家吗?你们的总统不是民选出来的吗?自然代表了你们的意愿。由他领头制定的外交政策害了我们全世界许多无辜的百姓,由他任总司令的军队杀了我们三个同胞,现在有“壮士”替天行道,拿你们这些平日里开汽车消耗世界大部分能源,还选出个“白痴恶棍总统”胡作非为的美国老百姓开刀,正是报应不爽。一点没杀错,活该!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去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有一半成年人没有投票,投票的人中有一半没有选布什。因此,如果随机抓个美国人来杀了,只有四分之一的可能性他投了布什的票,杀错的可能性倒有四分之三。更不用说这次的死难者中还有不少人根本没有投票权,美国的政策和做法与他们毫不相干。就拿飞机上那对来美国探亲的中国老夫妻来说吧,以色列在中东欺负巴勒斯坦人,美国炸中国大使馆,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他们陪葬?难道就因为他们来了美国一趟,所以就该死?莫非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人的命就比这对中国老夫妻的命更高贵?

正如好几个网友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恐怖分子眼里,没有美国人和中国人的差别,为达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为恐怖分子这种行为辩护甚至叫好,只能说明在这些幸灾乐祸者眼里,仇恨模糊了良知,为了发泄他们心中对美国的不满(尽管这种不满很可能是有充分甚至正当的理由的),不光是美国人的命他们不在乎,中国人的命他们同样不在乎。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只不过揭开了他们蒙在脸上那张爱国面具下面的自私冷酷的真面目。

六、关于“理性的反思”

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立即呼吁进行理性的反思,在谴责恐怖分子行径的同时,总结美国政府乃至人民在过去行为的错误乃至如今带来杀身之祸的教训。说得难听些,就是弄清楚美国人“咎由自取”的部分。

这几天,在“愤怒派”和“欢呼派”感性的叫喊中,这种“理性”的呼声显得那么微弱而不合适宜,我也觉得现在还不是“反思”的时候,还是大家都冷静几天,等由衷的痛苦和欢乐都淡漠一点以后,再进行这种讨论,才有可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毫无疑问,这种反思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问题在于,反思的目的是什么?

要说反思与此次事件无关,则没有必要挑这个时候来发表自己的高见。事实上,关于中东问题,北约轰炸南斯拉夫问题,“炸馆”问题,几年甚至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写了多少听着全都言之成理结论却又针锋相对的文章。说句难听话,看得我都不要看了。

因此,这些理性网友在这种时候提出这些问题,显然是认为它们与此次事件有关。

可是,反思的前提是要搞清楚这些恐怖分子的身份,以及他们这样干的原因。既然迄今为止没人宣称对此事负责,更没有人透露他们试图通过这一事件要达到什么目的,反思就只能是空对空的自说自话,谈不上有的放矢。

打个比方,各位网友在坛子里高谈阔论,宏论不断。回家路上被人暴打一顿,而且告诉你就是因为不喜欢你的言论。即使是为了讨好打你的人,你也必须首先弄清楚他的立场。是嫌你太左了还是太右了?是觉得你不该叫好还是叫得不够响亮?只有搞明白了他的立场,你才有可能相应调整自己的态度,否则你就是想“老实改造自己”,也无从下手,因为如果你会错了意,只会效果适得其反,招来更大的麻烦。

有鉴于此,我认为现在还谈不上有针对性的反思。当然,各位要是想借题发挥,趁机推销自己对美国外交政策的看法,自然请便。

七、报复,还是不报复?

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誓言武力报复。据民意调查,大多数美国人赞成政府的立场。

关于报复,有两层意思,一是“为死难者报仇雪恨”;二是“以暴制暴”,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第一层意思,相信没有多少人质疑。尽管世界上也有“别人打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伸给他”、“宽恕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之类的大慈大悲、至仁至善之人的规劝,但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多半没办法这样超脱。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该不该做又是另外一回事。比如死于“炸馆事件”的三个中国人的血债,如果真是美国人故意炸死的,自然应该讨还。至于现在两国实力相差悬殊,没有办法“伸张正义”,只好暂时或永远地算了,但仍然不能否认“讨还血债”的正义性。同理,这次无辜死了那么多平民百姓,作为靠纳税人的钱养着的美国政府和军队,当然有责任找出肇事的人和组织,让其偿还血债,以慰死者在天之灵。

因此,人们争论的主要是第二层意思,即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

能否“以暴制暴”,当然取决于报复的对象和报复的力度。相对而言,阿拉伯人比中国人更为强悍,他们到处制造血案,甚至“养儿为了自杀殉教”(有一次,我开车时听收音机,里面是对一个巴勒斯坦男人的采访。他养了两个儿子,从小就培养他们长大成为“自杀性爆炸”的好汉,他的大儿子已经这样死了,他还希望小儿子也这样做,同时表示如果“组织上需要”,他自己也会义不容辞。听得我不寒而栗),杀了许多以色列人和美国人。反观中国人,尽管出了《超限战》这样公开鼓吹国家恐怖主义的理论著作,也在网上经常能够看到“杀倭寇”的豪言壮语,却迄今没有看到这样的实际行动。这里自然不是鼓励爱国同胞去搞恐怖活动,只是觉得和阿拉伯人相比,我们中国人“说与做的比例”大到了可笑的程度。基于此,如果有中国人搞恐怖活动,大概不用报复太狠就能“杀一儆百”;对于阿拉伯人,就要更为难办一些。

总之,如何减少类似惨剧再现的可能性,是报复,还是宽恕?是“行王道”,还是“行霸道”,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超出了我的能力所能搞清楚的范畴,我愿意看到更多高手在这方面的讨论。我个人的倾向,是主张“疏导”,反对“强堵”;主张宽恕和化解民族仇恨,“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这纯粹是我个人的喜好,究竟哪样会更管用,我不知道。

八、爱国,还是爱人类?

最后回答老加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人,爱国心多,爱人类心少?”

我之所以觉得这个问题难答,是因为它要求我猜测别人的言论背后的“真实动机”。我一向认为,严肃的政论文写手,讨论别人的文章,应该讨论人家拿到桌面上的理由,而不是“深挖活思想,狠斗(别人)私字一闪念,(在论敌)灵魂深处闹革命”。遗憾的是,某位“网上高手”最喜欢的政论文写法,就是去分析被他批判的对手“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然后批判这些被他自己总结出来的错误观点。我很不喜欢这种文风,因此希望能够避免这样做。

但是按照我的理解,老加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我“替有些人代言”,分析他们“为什么爱国心多,爱人类心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这里就勉强猜一下别人的想法。首先声明,仅仅是猜,或者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要是猜得不对,自然是我的错。

这些“多爱国少爱人类”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固然不爱人类,其实也并不爱国。或者说除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他们其实什么都不爱。“爱国”只是他们披上的一张画皮,是用来打击异己的棍子。比如这次为“炸楼”叫好的一些网人,他们对美国的仇恨是真的,原因可以多种多样(这里不对这种情绪作任何是非判断,只是试图陈述事实),比如没有拿到来美国的签证,没有拿到绿卡,受了美国人的气;比如眼红美国的生活水平高于中国,讨厌美国人的嚣张气焰。对于这次事故的死难者,他们的心理可能是,你们不是牛逼吗?不是在华尔街赚大钱吗?不是一人开一辆车吗?不是能到世贸大楼东张西望吗?不是能到美国看望你们的儿女,花园洋房住着,好莱坞大片看着吗?现在遭了报应了吧?活该!在这种人眼里,华盛顿国会大楼里的美国政客,太平洋舰队航空母舰上的美国士兵,热情帮助中国留学生的普通美国百姓,以及到美国探望儿女的中国老人,并没有区别,都让他们嫉妒,因此现在都让他们幸灾乐祸。但他们知道,这些理由都拿不上台面,要公开幸灾乐祸,需要一些别的理由,这时候他们突然想起了死于“炸馆事件”中的邵云环等人以及那些巴勒斯坦人,于是顺手把他们抬了出来,给自己披上一件“侠客”、“公正”的外衣。对这种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爱国贼”,除了写些搞笑帖子讽刺他们外,没有必要和他们进行理性的探讨,因为他们让嫉妒带来的仇恨淹没了良知。

另一种是“爱国甚于爱人类”的“爱国侠”。他们不相信有什么普遍存在的、全人类通用的爱,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基于中华民族(其实往往只是大陆汉族)的一己之私”。他们牢记中国百年积弱、遭人欺凌的奇耻大辱,心中怀有高于一切的“强国梦”,只要为了自己所爱的祖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别国的乃至本国的人民的(只除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认为美国处心积虑地阻止中国强大起来(美国某些人的做法进一步证实了他们的这种想法),所以他们把美国当作敌人,任何对美国的打击,不管来自何方,不管是否正当,他们都支持,因为他们相信这对中国强大的总体战略有利。他们对美国的仇恨大到了“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倒霉我们就高兴”的程度,什么“兔死狐悲”,什么“将心比心”,统统要让位于“强国”这一无需讨论、不可质疑的“第一优先”。毫无疑问,他们是绝对赞成“主权高于人权”这一命题的,何况美国人对于“人权高于主权”的宣传常常是“挂羊头卖狗肉”,本来就没有太多诚意。

第二类人是真诚的,但正因为其真诚,就格外难以被说服。正如我在本文开始时所说的,他们和我们的分歧,是“公理规则”的分歧,大家看问题,用的不是一把尺子。比如我自己信奉“众生平等”的原则,由此得出了应该取消国家至少是取消国籍、允许自由迁徙的结论。自然,这个理想无论在美国、中国还是在巴勒斯坦都行不通。但不可行是一回事,不应该是另一回事。在这种地方,人们的是非观常常取决于各自的信念,只能通过理性的讨论交换意见,增进了解和理解,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结论。

“屁股决定脑袋,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在这次“炸楼事件”中尤其如此。几天来,这个坛子里许多网友都发表了高见,对于我略知底细(比如现在所在的国家,以前的政治倾向等)的网友,我不用看大家的帖子也大致能猜出是什么看法。我这本来是给老加的跟帖,一不留神却写了几千字。这自然不是什么政论文,只能算我这几天看电视、读网的一点杂乱的想法,但愿能够回答老加的问题。

愿死难者的灵魂安息,愿类似悲剧不再发生。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9/24/16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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