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挖財有道
 
2001年8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一個有十幾億人口的國家,每人交一元錢的稅,國庫就有十幾億,況且每年還強行銷售幾百億的國債卷,還有商業公司等等等,按理說,國庫應該是滿滿當當的。可是黨政軍公安等上上下下的官員,在江澤民的帶領下,把國庫當成開發個人金庫的金山來挖,光是江澤民本人的專機、專機上的法式傢俱擺設、討二奶歡心的歌劇院、爲滿足俄國情結大量購買俄國廢軍艦、給兒子做生意開公司的本錢、送給「友好國家」的免費貸款、友誼贈送、援助、鎮壓法輪功的數百億加班費、竊聽百姓電話的數十億經費……國庫最終竟被挖空。被民間稱作「殭屍」的江澤民眼珠一轉,把挖金的鋤頭對向了死刑犯的器官。當然,除了滿足大小官員們自身的需求之外,江澤民還批准向外國出口。難怪每年大陸槍斃的犯人高達數千人。在今年年初的嚴打運動,僅四個星期槍決四千,難道江澤民不怕供過於求,引起國際人體器官價格下跌嗎?

被搶走器官的死刑犯,有多少是經犯人自己同意或家屬同意的?不得而知。但最近這類絕密的消息被《今日家庭報》披露了,其實那也只是冰山的一角。當然江澤民政府是堅決不承認的。但是,《今日家庭報》報道的故事卻有根有據,江澤民理虧詞窮。

付信榮遺體『不翼而飛』

人權組織一直譴責中國不經許可利用死刑犯的器官進行移植,但是中國官方向來予以否認。據【美聯社】、《華盛頓郵報》以及[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報導,江西省農民付信榮因爲殺人於去年五月三十日被執行槍決以後,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未經同意將其腎臟賣給了江西省人民醫院。而省人民醫院在付信榮尚未斷氣時就試圖將他用汽車運走。一年之後,他的家屬還沒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是領取屍體還是骨灰。因此,付信榮的姐姐付木蘭委託律師對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鄉法院阻撓獲取信息*

魏友元律師:「付木蘭現在也不是說一定上訴。她現在找我們的目的是首先把她弟弟這個事情搞清楚。法院有關部門有沒有一個什麼交代。」

記者:「交代什麼呢?」

魏友元律師:「就是說,她弟弟的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因爲他們家屬知道她弟弟被判了死刑,也執行了。這麼長時間不可能不執行。但是一直沒有通知。那麼她找到律師,希望我們把這件事幫她搞清楚。」

魏友元對美國之音說, 現在問題就是死不見屍。《華盛頓郵報》報說,儘管中國官方試圖壓制有關移植死刑犯人器官的討論,但是,《今日家庭報》的報導還是被張貼上中國最大的官方報紙網站《人民日報》上。與此同時,其它一些中國報紙也轉載了有關報導。《華盛頓郵報》報導,現在中國人越來越願意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付信榮姐姐付木蘭表示,她將委託律師對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未經許可出售她弟弟的遺體提起上訴。【美聯社】報導說,付木蘭委託的律師魏利元最近告訴【美聯社】,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阻撓他獲取有關信息。

*《今日家庭報》揭密*

今年4月11號《今日家庭報》說,付木蘭從一個打匿名電話的人那裏得知她弟弟的屍體被賣掉了,這個消息導致了他們父親的自殺。該報還說,當時付信榮被執行槍決後,有四個人要把付信榮的屍體拉走,一名檢察官試圖阻止他們,但是四名男子說,他們是南昌市省人民醫院的,跟法院事先安排好了來拉屍體。南昌市省人民醫院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院官員說,屍體去年五月三十日運到醫院,醫生摘除了腎臟用於移植。該官員說,不知道屍體是誰的,但是醫院已經花錢將它買下來了。付木蘭說,她準備上訴,因爲他們家從來也沒有在要求捐獻遺體的表格上籤過字。該報援引付木蘭的話說,她弟弟殺人償命是罪有應得,但是法院也不應該私自賣掉他的遺體。一些人權組織稱,中國有時槍斃犯人安排的時間與醫院做手術的時間相配合。

*姚小紅因報導丟職*

《今日家庭報》是中國江西的一份地方週報。該報因報導江西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私自買賣死囚器官而觸怒了中國當局。設在香港的人權組織[中國民運信息中心]說《今日家庭報》報導投稿人,江西《都市消息報》的新聞部主任姚小紅因調查採訪報導該案件而被國安部門盤問。隨後,上個月,姚小紅正式被報社辭退。《華盛頓郵報》報導,過去幾年,中國一些記者對於許多法院私自買賣死囚器官的案件進行了調查。政府則否認存在私自摘取死囚器官的情況。1984年,中國對於摘取死囚器官曾經做出規定。原則上,規定要求摘取死囚器官需要得到犯人本人或者家屬的同意。然而,實際上,摘取死囚器官的做法一向是保密的。【美聯社】報導說,上個月,中國政府還譴責一名醫生。該醫生在美國國會作證說,他曾經從近100名死刑犯人的遺體上切取皮膚。中國說,該醫生是爲了在美國尋求庇護而說謊。

嗚呼,有道是,有財要防盜,但在江澤民時代,屍體甚至健康的活人也要也防盜。真不愧是殭屍統治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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