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府公然开国库兴办色情行业──画家严正学斥史无先例
 
2001年8月1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前不久大陆著名媒体,如《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社——视点》、《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新华社——浙江经济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及包括《广州日报》、《联谊报》、《钱江晚报》、《浙江工人报》、《浙江电视台》在内的数十家新闻单位,披露了一件状告政府卖淫的公益诉讼。

本案缘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文化馆的国家舞台上,在50周年国庆前后,在小学校园前,公开表演脱衣舞、脱裤子舞、同性恋演出等长达5个月之久。政府文化官员拿纳税人的钱,不去普及文化,不搞救助儿童的“希望小学”!竟然国营起(国家经营)KTV包厢、桑拿中心、电子游戏室、卡拉OK夜总会;在国家舞台和机关卖春、卖色、卖淫、嫖娼。在距小学校门15步之遥的地点大办色情业,诲淫诲嫖侵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而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谁也不敢得罪有权有势的红、黑道人物。在大陆也只有黑社会老大、政府权贵的勾结,才能让政府拔款投资数百万,搞国营色情业,在国家舞台上进行卖春、卖色的光屁股表演。如今大陆是黄潮滚滚,真可谓繁荣娼盛。

北京画家严正学目睹这一畸形勾结的怪物,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6条禁止性法律,多次向政府举报、投诉无果,于是,就一纸诉状将政府的文化机关告上法庭。

严正学在法庭上有很多精粹的披露和批驳,现摘录如下:

“审判长,原告早己向法院提交了‘要求传唤出庭作证的名单’,其中包括市长、区长及主管文化的领导、政府办公室任、宣传部长、文体局长、公安局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官、文化馆长等在内的14位公民,希望他们能作为‘自然人’出庭作证、支持诉讼。今天他们没有到法庭,所以我们无法想象作为证人的父母官能否如实作证;或看到他们在法庭上当众说谎脸不红、心不跳的本领;他们不愿‘自毁形象’,而采取回避办法,原告表示理解。纵观中华五千年历史,从盘古到三皇五帝至晚清民国,最荒淫无耻的昏官,尚无公开开国库办色情业卖淫嫖娼去赚钱的史例。被告用政府拨款办“色情业”应属史无先例的创举。而把卡拉OK夜总会、桑拿中心、KTV包厢、电子游戏室等营业性色情业,办到小学校园门口,办到少年宫内更属荒唐之最!这是人性的堕落!

“中央的三申五令、政府的法令法规可以不顾,为了一已私利自行其道;乌纱帽照戴、官照做。就算是‘割据的藩镇’,也不敢上抗中央,下欺黎民百姓如此!

“直看看那些撞倒在枪口下的贪官污吏,官阶的飘升、权力的膨胀和腐化堕落成正比;横瞧瞧被举报的文化官员张国胜竟身兼三职:既是机关法人文化馆长,又是企业法人夜总会老大,同时又是椒江文化稽查大队长。因此我们有理由正视中国当代贪官的排行榜上所曝光的贪官污吏们;那些身兼数职的,往往既是国家政府官员,又是私营企业总经理,正因为官商一身,他们很容易把这个钱袋的钱放进另一个钱袋……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权力的自我监督改变不了体制的腐败,反而使制度性腐败和集体腐败愈演愈烈。一个无效制度的最可怕之处是它制造出维护这一制度的人,在既成利益格局中抗拒着民主和法制的实现。

“奉劝本案的被告应对泛滥的权力有所约束。过度膨胀会适得其反。文场得意、官场得宠、情场获利的日子总是要过完的。文化断层带来的是道德的沧丧,而张狂满足于生物意义上人的为所欲为,丧失了社会意义上人的自我约束。当腐败和堕落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常态、连道德批判都难以企及时,手握实权官员的我行我素,才会显得尤其可怕!

“应是改弦易辙的时候了,因为文化的堕落使‘望子成才’的家长们忧心忡忡!为人父母的不能不担心幼少孩子的心灵受熏陶、被诱导、走上邪路而跌倒在起跑线上!文化的危机是中国的危机。教育的危机是中国的危机、更是道德的危机!信仰的危机!理想的真空、德性的沧丧,是文化革命的后遗症。统冶者的假共产主义,已经害苦了我们整整一代的中国人!难道我们还能目睹腐化官僚把色情业开办在校园前和少年宫内而贻误我们子孙万代!

“文化堕落是民族的自杀!

“敲起警钟、让官僚们明白: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捍卫校园的纯洁,给孩子们留下最后一片净土,是作为一个有良知中国人责无旁贷的职责,也是原告请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限期搬迁设在校园门前仅15米和少年宫内,国营的卡拉OK夜总会、桑拿中心、KTV包厢、电子游戏室等营业性色情场所的全部理由。

“假若政府坚持不履行法定的职责,不搬迁校园前和少年宫内的色情场所,不处理涉案的渎职官员和提供场所的责任人,原告将义无反顾地上诉、上访、申诉,继续向被告的上级、上级的上级、上级的更上级、更上级的上级控告、请愿、揭发,直至游行、示威……如果一切的努力都无法改变现状、原告只能期待历史的审判,最终将腐败的官僚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法庭上,严正学还控诉:

“提起对政府部门的诉讼,怎么都想不到得罪了黑社会人物。当代中国,权力买凶、举报人被剁腿割舌已不算新闻;在权、钱、色一统,原、被告对峙的局面下,原告也许会象那些黑道老大在电话里警告一样,将被“放倒!”或我的房子同被付之一炬,甚至耳闻夜半电话铃后,神秘人物为我播放的哀乐……。”

严正学在谈到“卖淫女”时说: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每天可以看到被称为“鸡”的妇女,徘徊在昏暗的夜色中,等候着能给她钱的男人来交易。她们是迫于生活,为了给她们孩子寻找食物在出卖着自已的肉体。作为政府的官员,本应帮助她们找到能赖以生存的工作,而不是把她们当作可供开发的资源,逼她们作三陪女或登台作色情表演,甚至脱她们裤子,逼迫她们卖色、卖淫,去赚她们的钱。我们可以不念抽象而空洞的道德经,但总不能不正视世界已有5,000万、中国已有几百万爱滋病人的事实,去自毁我们人类!自毁我们的民族!

“在椒江的反黄史上,曾几何时,我们还看到这样的一幕:一个80来岁迈着小脚、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政府禁黄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小脚老太太自己已卖不了淫,罪名仅是“数次”容留;这和公开提供场所搞色情买卖的文化馆馆长、书记无法相比,但老太太被处以极刑!而后者至今仍顶戴花翎!难道21世纪的中国还有“刑不上大夫”的法!!!

“如果老太太在不归路上回头看一眼如今遍地黄花的‘色情业’;瞧一瞧口诛笔伐判她上路的官员,以及他们现在红红火火色情业的现代化经营,她会自愧勿如!感叹‘州官放火’放到校园大门前!国营到少年宫内!

“假如,文化官员们一定要搞‘中国式社会主义特色’的黄色经营,如果硬要把‘色情’当作一项产业来开发,当官的也应先学学西方的管理——隔离‘红灯区’,并对‘从业人员’起码作定期的健康检查,还要严禁未成年人入内。总不能‘邯郸学步’,把色情业办到校园门口,办到少年宫内。道德信仰的滑坡!特别是负有管理文化职责的官员,身体力行在‘瓜田李下’,连‘道藐岸然’都不顾,莫非甘愿为千夫所指明!

“任何一个社会在转型期都容易出现浮躁和无序。政府工作的职责是建立起运行的秩序、游戏规则和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原告本次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作出行政行为:限期搬迁不适合和小学共存的官办色情业,归还青少年活动场所(至今尚未归还,文化馆仍被占据)。在原告责令无法无天的官员引咎辞职的同时,请法庭查明事实后作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被告的上级或上级的上级将涉案的官员绳之以法,使我们老百姓能看到法治的希望。”

在原告揭露色情表演的整个过程中,座无虚席的旁听席上一次又一次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而法庭则认定:

文化馆色情活动和国家舞台上进行黄色的表演,不构成对上诉人的精神损害。那些傍大款的官员或傍大官的大款,他们愿意看,愿意寻欢作乐与你无关。你没钱入内还要举报告状,法院当然要驳回!至于对公众的精神污染,对未成年人的毒害,设在中、小学校园门口、设在少年宫内,当官的不管,你管什么!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严正学当庭抗议:“法庭容忍被告的谎言和伪证,法官故意在枉法判决,我要上诉!”

严正学说:

“原告至少是抽象的公众之一,原告家属还有抽象之一的末成年人;那么这个之一能不能因为受到精神污染和毒害去告政府腐败官员?依照法庭的逻辑老百姓就无权举报当官的贪脏枉法。因为,贪官污吏们贪的是国家的钱,行贿的人送的是他们自已的钱,枉法的官员枉的是政府的法律,和你有什么关系?对你有什么损害!你检举、揭发、举报……你私下去调查取证,还要被套上‘非法侦查’的罪名。这不是鼓励贪官污吏们犯上作乱吗?

“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员自称是公仆,主人不能监督公仆,不能告公仆违法乱纪?此非颠倒?!那么什么才算侵害?难道要等到黑、腐、恶势力实施了面对面对我的恐吓、‘放倒我!’后才算是侵害!!!

“维权就是护法,保护弱者是立法的根本出发点之一。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呼唤社会公正。法庭判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为“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枉法判决影响的是民主和法制的进程、执法者的形象和老百姓对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信心。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政府机关侵害的行政诉讼,更是司法公正的试金石。

“依照法官枉法的逻辑,老百姓根本不能举报任何一个贪官污吏!因为他们犯罪都是与你无关的,而且官员的违法都是私下的、秘密的,和他们乐于沉沦色情活动一样,是见不得人的。

“如果因为没有加盟就不能举报、状告,哪不是任意拿捏庄严的法律吗?按照这种逻辑,举报或状告赌场和卖淫场所,必须先赌输了钱或入内嫖娼得了性病,即造成了所谓的经济损失或精神侵害才能获得诉讼的主体资格。这等于说:你没参与聚赌,就不能告开场放睹;你没有加盟嫖妓,就不能告卖淫嫖娼;你没有入伙吸毒,就不能告贩毒走私海洛因……以此类推,法将不法也!

“驳回起诉是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