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旋在中國大地上空的恐怖幽靈
 
吳弘達
 
2001年7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來美國前的二、三個月,一位朋友給了我一份中共關於「利用死囚器官」的內部文件.這在當時是保密的,一直到一九九一年才在小範圍內公佈。我當時讀這份文件時既感到毛骨悚然,又不免暗自幸。我想,如果我在勞改營中的十九年,若犯了一些新的罪行,譬如「堅持反動立場」,「誣衊偉大領袖毛主席」,「企圖逃亡」等等反革命罪行,就很可能被判死刑槍決。勞改犯與死刑犯之間只是很薄的一層紙,一穿即過。而且,我的家屬肯定不會來收殮我的屍體,恐怕連死刑通知書他們都不會收到,因爲按中共的政治要求,他們早已同我「劃清界線」,與共產黨的立場一致,公開唾棄我了。那麼按照「利用死囚器官」的政策,我的器官毫無問題或許已給了共產黨的高官,或許給了付外匯的國外病患者了。當然,他們不會知道我是「器官捐獻者」。然後,我剩下的一付骨頭和肉拋進火化爐變成骨灰了。就如我所記得的許許多多死去的囚犯一樣,永遠消失了。

千千萬萬的人成了灰,誰記得他們?!

今天我的美國駕駛執照上有一顆紅色的心,我是自願器官捐獻者(Organ Donor),我願把自己的器官捐贈給所需要的人,我希望他們因此享受更多更美好的人生。這是我的權利,我的尊嚴。這是我對文明社會的認知。

共產黨的唯物主義哲學觀,看待人生從來是物質化的。他們認爲生命無所謂有,無所謂無。記得在勞改營裏,有些人絕望自殺,公安幹部就會説:「死了無非臭一塊地!」這一句話,在十九年的勞改營生活中,我聽了無數遍。

既然生命、自由都沒有價值,何況死者及死者的器官!中共利用死囚器官的基本觀點就在於此。

一九八五年看到中共這份文件後,我明白這個政府將大規模地、肆無忌憚地、大量地「利用死囚器官」。誠如今天在大陸社會流行的,若患者需要某種器官,只要有錢,或者有「關係」,醫生就會對患者說:「等下次死刑(執行)吧!」

大陸的各類器官移植的數量,近年來急遽上升。在這個人們普遍沒有捐獻器官的思想意識,並且不存在捐獻器官的社會及醫療系統中,其移植用的器官幾乎全來自於死囚。今天在中國大陸,這是一個公開的祕密,實際存在的現實。在中共統治長達半世紀的中國,社會的道德及價值觀念已經變形,人們不會對這種暴行進行抵制的。

中共政府按照它的憲法,制定了刑法以鞏固統治秩序。按照刑法判處和執行死刑,然後按照中共政府制定的「利用死囚器官」的政策,安排醫院及醫生摘取死囚器官。不僅供給國內的患者,而且大量地招徠國外患者。參預這種手術的醫院是政府的醫院,其中近半數是軍方的醫院。參預的醫生都是政府的僱員,其中相當一部

份是共產黨員。利用死囚器官所得的利潤,全部進入政府及政府僱員的荷包裏。

一九九四年四月,我同我妻子自稱美國來的腎患者的親屬,去查訪武漢市的同濟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見到了中國醫學界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泰斗夏穗生教授。他歡迎我這位來自美國的訪問者。他承諾移植手術一定完美,因爲他們具有豐富經驗而且器官來源充沛,品質極佳。但是「按照政府規定」他不能告訴我誰是器官捐獻者,叫我別考慮器官的來源。

隨後,我找到一個機會去了醫院的病房,訪問到五個最近才在同一天接受腎移植的病人。他們明確地告訴我自死囚取得腎器官移植的詳細經過,我們拍了採訪錄像。在採訪即將完成時,夏教授突然來到病房,下令將我們趕出病房,厲聲嚷著:「怎麼可以讓他們到病房來!」原來他有所顧忌。

但是,同時我聽到也看到接受器官的患者對醫生的感激之情。我也覺得無論如何醫生對患者的生命及治療作出了難能可貴的貢獻,這是不可抹殺的。當我準備揭發中共這種殘暴、踐踏人權的惡行時,這些醫生也要被譴責嗎?廣州中山醫科大學的二位器官移植主治醫生說:「我們是醫生,不過問這些死囚犯的判決,器官利用的手續等等問題。他們死了,他們的器官與身體一起火化掉了,不是浪費了嗎?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我們利用廢物爲病人造福,我們對病人負責!」

一九九四年八月,我專程去參觀了納粹德國的奧斯維茨集中營。我設想,假如今天是一九四三或四四年的某一天,而我是一個亞洲地區的醫生,並且我不同意納粹建立毒氣室大規模的殘殺猶太人及其他人類。但我正在做一項醫學研究,就是海員或漁民失事沉溺於冰冷海水中,被救起後怎樣救護他們的生命。我在實驗室中利用了各種生物,做了許多實驗。現在我看到每天有上百上千的人被送進毒氣爐被焚化掉,自然想到爲什麼不「利用」一下?於是我走進奧斯維茨集中營,商得納粹長官的同意,並向正在走向毒氣室的猶太人介紹我的實驗要求,問他們是否自願來我們實驗室,被試驗。我對他們說不保證他們一定能逃脫死神,但至少不會馬上走進毒氣室,難說或許還有生存的機會。同意者簽字。我相信有人會「自願」來的。

納粹覆滅後,奧斯維茨集中營的二十三個納粹醫生在紐倫堡被審判時,都提出辯護,強調來實驗室被試驗的猶太人及其他人都簽了自願書。他們做有益人類的醫學實驗。

衆所周知,這些納粹醫生都被判決了,他們的醫學實驗是納粹暴行的一部份。

紐倫堡大審的法官明確宣佈這種在失去自由,在恐懼環境下,在暴力面前的所謂「自願」,是不存在的。

中國大陸的「死囚犯」都「自願」捐獻他們的器官嗎?中國大陸的醫生不僅喪失了醫學的道德準則,並且直接參預了中共的暴行,他們必須受到譴責。

半個世紀以來,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是世界上每年處決死囚最多的一個國家。大量的死刑,提供了豐富的器官來源。由一個政府完全控制下,這樣長期的、大量的「利用死囚器官」牟利,恐怕在人類社會的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如果人們對這種暴行沉默或忽視,等於貶低自己的人格及污損了文明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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