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等譴責」:妙計還是臭棋?
 
陳奎德
 
2001年3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近日,美國國務院公佈去年人權報告,強烈抨擊中國人權紀錄「在過去一年繼續惡化」,指北京當局不擇手段地壓制所有威脅其政權的勢力,包括大規模鎮壓法輪功和不同政見者,因而決定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年會上提出譴責中國人權紀錄的議案。

爲回敬美國,中國政府隨即發表了一份《2000年美國的人權報告》,反脣相譏,指美國「漠視本身人權,充分暴露了假人權衛士真霸權主義的面目」。所舉美國侵犯人權的例子,是幾次發生的美國校園槍擊致命事件,政治競選中的捐款問題,以及美國監獄人滿爲患的現狀等。

這種「對等譴責」的錦囊妙計,是北京侵犯人權而被國際社會譴責多年後,惱羞成怒,於去年靈機一動所發明的盾牌。旨在把水攪渾,混戰一場,擺脫被審判的地位;以達「大哥莫說二哥,雙方差不多」的輿論境界,以收「被譴責的平等地位」之效。

妙哉斯策!誰說中南海智商不足呢。過去姑無論,起碼今日是大有長進了。

不過仔細研讀之後,卻仍有些杞人憂天,生怕北京「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讓我們試比較兩份報告的下述基本區別。

第一,侵犯人權的主體,在中國,爲政府;在美國,則爲其他公民。在中國,人權侵犯者論「功」行賞,官居高位; 在美國,人權侵犯者則被繩之以法,以討回社會公義。

第二,美國的「人權問題」,是美國各種媒體大量披露,大加鞭撻的。而中國的「人權問題」,卻從不見諸中國的報刊(北京侵犯人權的資料,是人們冒了極大風險,千辛萬苦泄漏透露出來的)。如果誰膽敢披露,立即取締,誰膽敢聲張,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入獄。而這本身就構成又一項嚴重的人權侵犯。

第三,美國的主要媒體(也包括中共出資在美國辦的媒介),公佈了雙方的報告,而中國的公開媒體,卻只單方面公佈了北京的報告,對美國報告的內容卻諱莫如深。人們只需要求向兩國國民公佈雙方的控訴資料,就足使北京難堪了。

第四,人們期待,北京既然如此關心美國人權狀況,理應在今年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上以此報告爲據提出反控訴,譴責美國。但是看來這一期望肯定落空。因爲受到與會者嘲笑的滋味畢竟不太愉快。這就將坐實北京自己也並不認真看待它自己的「報告」,只是在被千夫所指之後的惱怒的阿 Q 式反擊而已。

實際上,衆所周知,國際社會關注某國的人權狀況,首先主要是關注該國政府是否侵犯了其國民的人權,其次,該政府是否存在對公民人權的保護措施。如果某國獨立的司法制度能夠懲治、新聞媒體能公開揭露社會上的人權侵犯,那麼可以說該國存在反對人權侵犯的自動機制——法治。這一機制比國際的關注更及時有效。只有在那些政府凌駕法律之上的極權或專制國家,國民人權被政府侵犯後無處申冤,求天天不應,求地地不靈的國家,才是國際社會所關注的對象。

如果某家家長在殘酷毆打虐待自己的子女,鄰居出面干預,要求其善待子女。這位家長惱怒反駁說,你家老三與老二曾經打過架,雖然你已經處罰了他們,但還是最好先管好自己的事,休要干涉我的「家政」。

這就是北京報告書的「邏輯」。

阿彌託佛。如今,聯合國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被北京的「全國人大」通過了。於是,另一套邏輯——國際通行的邏輯也在中國出現了。面對如此兩種不同「邏輯」並存的局面,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它置於光天化日之下,讓公衆評頭論足。國際目前需要密切關注的是,這一北京政府已批准的公約是否已經公佈在中國的報刊上了。倘如此,就有了兩種邏輯公開對話的可能。雖不敢說「光明所至,黑暗自消」,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僵局總不至萬世長存了吧?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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