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一人自焚」的兩點疑問
 
一名讀者
 
2001年2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今天一上網變看到新聞煤體再報「一人自焚」,我看了一下國內的報道,現在有幾個疑點,想和大家討論一下。我於北京時間晚9點上網查看了網絡新聞。

新華社報道:

北京二月十六日今天十二時許,在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南口路旁,點燃汽油自焚身亡。

我想提出兩點疑問:

1, 看來國內的記者和公安連火車票和身份證都來的及從火中救出來。(注:去北京必須要用身份證買火車票,所以這些文件一定會隨身帶着的)

可從照片看死者的屍體,我很難理解」身份證「和火車票」的完好無損。






這是新華社提供的死者的身份證


據新華社報導,這張完好無損的火車票是自焚者到北京時用過的。

2。同時還刊登出了採訪報道,被採訪人是·自焚者的鄰居大媽·時間是02月16日 22:10,文章應用是 (中央電視臺)。也就是說,中國煤體已經用火箭的速度跑到了湖南省常德市去採訪他的鄰居,而不是他的家人。這很讓人驚奇,難道鄰居比家人還有」說服力?」。 是否因爲,天安門的自焚事件被外國記者揭穿了「真面目」(採訪了劉春玲女士的鄰居後的暴光),中國老記學「尖」了?先從鄰居入手?

我個人認爲,這又是一起針對「法輪功」的污衊和誹謗。這一切正是「迫害法輪功升級」的證實!

呼籲世界關注這一系列發生在中國的慘案。希望國際上第三方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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