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媒体最乐意追捧的对像恐怕就是娱乐圈了,而娱乐圈频曝的“丑闻”无疑更是头版、头条们乐意奉献的对像。在一片“炒”与“反炒”声中,2001年还是浮出了几例扎扎实实的“丑闻”。

一、炒作“张王恋”

新闻晨报报道,张艺谋与超模王海珍的“恋情”于2月曝光,细说2人自相识于某口服液广告后到赴澳拍摄期间的种种亲密关系。

记者手记:曝光后2天,王海珍共接到200多名记者的电话,甚至包括马来西亚及新加坡。内地约有100多家报纸大篇幅转载了“张王恋”。新浪、搜狐等4大门户网站也把这条新闻放在首页,访客达1000多万人次。

现代传媒在迅捷地把王海珍推向公众的同时也介绍给了片商们,日益高涨的身价让她成为事件的真正收益者。

二、成龙父子同追章子怡

港媒体把章子怡在美国拍《尖峰时刻2》时同成龙公子陈祖明“较谈得来”的传闻同4月份成龙在 港举办的生日PARTY联系起来,刊出《主动献吻贺成龙47岁生日,“事头婆”(老板娘)章子怡作风豪放任揽任抱》的标题文章,直指章“热情地揽住成龙,向寿星公连环献吻5次之多”。

一则“成龙父子同追章子怡”的“新闻”随即出笼。

记者手记:章子怡的热辣作风在美国没事、到了 港却成了“绯闻”,这点充分说明外国记者和港记截然不同的新闻敏感性。中国人一向的含蓄作风让章子怡的热情举动同“新闻背后的故事”形成了某种“必然联系”,而港记们的这种思维方式是老外们和“单纯”的章子怡没办法一下子弄明白的。

三、红楼大案和2个匿名歌星

“远华红楼反腐败展馆”展出的几辆涉案轿车都标明来历,唯独一辆价值昂贵的红色跑车,只说是赖氏家族送给“某歌星”的。

另一位与赖昌星“关系暧昧”的女歌星,则“长著一张娃娃脸”,“擅唱主旋律”,报道指称她收受了赖的巨额“感情费”。

记者手记:2个匿名歌星,2处荒诞。

红楼不点歌星的名,理由是“某歌星不涉案”,只是与赖昌星的侄子“签了3年的合同婚姻,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某女收了某男一辆自行车而不是保时捷、被带到出租屋而不是别墅、时间是3小时而不是3年,很显然,这是一个该接受治安处罚的案件。但订购3年,就是“合同”。

一些媒体报道此事不点当事人的名曾遭读者质疑,回答是:“点名”很可能让他们付出为了说实话而赔偿歌星“精神损失”的代价。

听起来有点荒诞,但的确可能发生。

四、曾志伟挨打

2月,无线艺员梁思浩驾车在西贡屋附近,突遭五大汉拦道袭击,连掴三巴掌。7月曾志伟在港一家酒吧内遭三名大汉伏击,经送医后被缝了29针。之后 港警方重案组探员先后拘捕英皇娱乐集团旗下名歌星容祖儿,及老板杨受成。

据悉,梁遇袭前曾在录制节目时挖苦容祖儿,曾志伟也曾当众用粗话辱骂杨受成,双方差点动手。

记者手记:谁说 港娱乐圈暴力?

乱开玩笑就煽你耳光、出口成“脏”就让你脑袋开花,娱乐业对圈内艺人品行的要求显然要比执法者的力度强得多。加上敬业的娱记们对明星私生活孜孜不倦地从旁“监督”, 港应该最有潜力成为培养“德艺双馨”艺人的热土。

五、三高演唱会

6月23日,为了“三高”380万美元的高昂出场费,观众们不得不怀揣著最高2000美元的门票走进了紫禁城。

而前一天晚上“三高”在韩国也有一场演出,中午才回到北京。关于这场演出,中国方面直到“紫禁城演唱会”在北京的发布会上才知情,被“三高”

“涮”了一把。记者手记:据悉这次演唱会380万美元的出场费比1994年亚特兰大那场整整高出了80万美元。

帕瓦罗蒂曾经说过:“商谈第二次音乐会时,我们带来的是律师和会计。”而主办方在整个操办过程中的“后知后觉”和“慷慨”只会让中国盗版商人的腰包和“三高”的同时鼓起来。

六、金鹰奖假票案

11月,第二届长沙金鹰节曝出假票黑幕:“买票”、雇人上网投票等手段不一而足。

而记者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了解到:440万张选票中,捉出了150万张无效票。无效票中假票占5成以上,约75万张,主要来自网络。

记者手记:该制片人还透露,今年规定一张选票得填满四个获奖剧目才有效。这就像买股票一样,既得让自己得票上升,又得为人家投一票,还要遏制票数低的片子有上升趋势。

观众投票瞬间成了某些个人意志的烟幕弹,而这些“大腕”们也越来越像政客kk“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七、新丝路模特大赛黑幕

2001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广东分赛区传出消息:“众落选模特联名上书揭黑幕”,矛头指向“一个关键人物”,称其“有数名女友都在入围名单内”。同时,一名女模自曝自己被此“关键人物”下迷药 后又被取消参赛资格。

记者手记:有“后又被取消参赛资格”当这条消息的尾巴,让人不能不形成反向思维kk如果参赛资格没有被取消,公众是否还有机会知道这起“迷药”事件?

显然这件事情的背后还有人人不言自明的“真相”,大家看到的不过是一个不讲信用的生意人遇到了一个更不讲信用的生意人而已。

八、伏明霞裤子“说”脏话

2月23日,中国跳水皇后伏明霞赴广州参加某品牌新闻发布会时身著写满英文脏话的裤子,引起轩然大波。

记者手记:事件之后的一则解释性报道相当有趣,称这条裤子是朋友从 港“HystericGlamour”专卖店借来的。这个专卖店开在中环,属于 港的高档商业区。伏明霞的这条裤子在那里开价1650港元。

这说明什么?一条出自中环的1650港元的脏话裤比一条出自女人街( 港“低档”购物区)的10个港币的脏话裤更有理由出现在媒体见面会上?

最近刚刚传出伏明霞拿了“2001莱卡风尚运动员奖”的消息,看来她早已走出“阴影”。如果英语水平也有了“质的飞跃”就更是喜事了。

九、郑中基酒后驾车伤人

10月4日,刚刚摆脱“醉机”事件的郑中基又酒后驾车伤人。法院裁决罚款500港元及停牌半年。

记者手记:当郑中基遇到交通工具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