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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的回报──被迫管理厕所

【人民报消息】武汉市青山区人大代表朱信洲为一座公厕问题依法行使建议权,竟然被区环卫局安排去扫厕所。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有关人士指出,这是一起羞辱人大代表、刁难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严重事件。

朱信洲是一位退休的副教授级知识分子。他所在的武东四村一居委会516户居民只有7栋楼房配有厕所,其余47栋平房的居民只能用公厕。这些公厕都是歪歪倒倒几十年的土厕,肮脏不堪,连电灯都没有,夜晚女人上厕所,还得男人陪伴。一天夜里,一位居民上厕所时碰上一条大青蛇,吓得居民们好长时间不敢出来夜解。1998年11月17日,青山区人大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身为区人大代表的朱信洲第一次反映了当地居民的厕所难题。建议很快反馈到区政府,区长亲自到市里跑回8万元资金,一年后,一座国家二类标准的厕所正式投入使用。

建公厕在当地居民中反响很好,群众既称赞政府为民办了件实事,又为自己身边有这样好的人大代表而欣慰。然而,好景不长,这座公厕仅启用三四个月,遇到了管理麻烦。公厕产权归市环卫局,管理权归四七一厂,厂里安排一名下岗女工管厕所,自收自支。当地下岗职工多,居民生活困难,用不起收费公厕。收费公厕收不到费,从此无人管理,挂上了一把大锁。朱信洲说,看到国家花钱新建的公厕派不上用场,心里很著急,他与四七一厂反复协商,厂里终于表态可放弃公厕的管理权。接著,他又请武东街办事处主任出面,动员区环卫局与四七一厂协商公厕管理问题。但两家单位都很“清高”,谁也不愿先开尊口,此事搁浅。朱信洲实在看不下去了,偶尔去扫过几回厕所。他觉得这样不是长久之计,在去年的人大主任接待日,再次反映了公厕管理问题。

这次建议拖了整整一年没有回音。今年10月17日,又一个区人大主任接待日,朱信洲第三次向区人大领导反映了公厕问题。参加接待日活动的区环卫局副局长郑文涛当场表示,在公厕关系还未理顺前,区环卫局先将公厕管起来。

第二天上午,区环卫局党委副书记杨迎春带领科长、队长等好几个干部,前来现场办公,落实整改措施。杨迎春对人大代表联络员谢凯平说:“你把朱信洲叫过来,就说区环保局找他。”朱信洲来到公厕旁,杨迎春指著厕所对他说:“这个地方你熟悉,你对厕所问题也很热心,就由你把厕所管起来。”朱信洲一听,哭笑不得:作为人大代表,我为公厕问题提了几次建议,怎么公厕就成了我个人的事,推给我管呢?他向区环卫局的领导解释:“我是人大代表,又在居委会兼职,社会活动较多,天天守在厕所里,确有许多不便。”杨迎春说:“我拍个板吧,别人扫厕所每月60元,我们照顾人大代表,给你加20元。”朱信洲顿时觉得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回敬了一句:“让我尽义务可以,补助坚决不要。”尽管内心极不情愿,但又怕别人说人大代表光说不干,朱信洲只好委屈自己,答应临时管几天,建议环卫局早日拿出长期管理方案。从此,人们常常看到一大早,这位人大代表和老伴一起,穿著胶鞋,拿著水桶、扫帚,在这座公厕里忙得满头大汗。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我们好不容易选出一个能为百姓说话的人大代表,区环卫局竟然这样对待,太不象话!”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洪波指出,青山区环卫局某些领导如此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这完全是对人大代表这一职务的羞辱,是对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刁难,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这起违反《代表法》的严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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