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妙不可言:政治和尚享省部級待遇
 
2001年1月27日發表
 
【人民報27日訊】全國各地的宗教團體均成爲國家宗教機關的一部份,並無任何的廟產了。尤其在五十、六十、七十年代,各種宗教神職人員,均被列爲鬥爭、改造對象,迫令大批還俗,「成爲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剩下沒有還俗的,則實行經濟收買政策,即由政府逐年撥出專款,把廟宇及其人員統統供養起來,類似按月支薪,並在其中發展黨團組織,培養起了衆多的官方「和尚」、「尼姑」、「道士」、「神父」、「牧師」。

到了八十年代,中共宗教政策總算較爲開明些了,但又荒唐地給全國各地的宗教廟宇都套了行政級別,比如把北京的雍和宮定爲司局級單位,長老享受正局級幹部待遇;道教的白雲觀也定爲局級單位,與和平門的北京烤鴨店同一行政級別,等等。於是在全國宗教界人士中,出現了「局級道士」、「局級方丈」、「處級阿訇」、「處級牧師」、「科級神父」等奇觀。

已故前中國佛教協會主席趙樸初居士的行政級別最高,享受地方省部級、軍隊兵團級待遇,是爲宗教界的高級幹部,當代最大的「政治和尚」。

由於所有的廟宇、道觀、教堂、清真寺的經濟來源於政府定期撥款,而不是來自廟產收入及信衆的奉獻,宗教界人士除了頌經唸佛做禮拜外,還能不聽從政府的統一安排,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摘自「爭鳴」278集(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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